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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楊佩琪/台北報導
有「飛躍的羚羊」美譽的紀政,日前因在地下停車場倒車時,不慎擦撞到一李姓男子的機車,挨告毀損。士林地檢署偵結,認為並不是故意撞人車輛,不構成毀損罪,給予不起訴處分。
▲倒車不小心擦撞機車,紀政挨告毀損。(圖/資料畫面)
檢方調查,紀政於4月29日當天,在台北市北投區一地下停車場倒車時,擦撞到李姓男子的機車,導致機車車殼多處刮傷、損壞不堪使用,李男因此對紀政提告毀損。
警訊時,紀政表示,她沒有故意撞倒對方的車子,實在是因為當時的停車格在最後一個,她一時間沒抓好安全距離,才會不小心撞到。
檢方認為,依據現場監視器畫面、照片等證據,顯見紀政確實並非故意撞倒,與毀損罪的構成要件不符,因此給予不起訴處分。
以下文章來自: https://www.setn.com/News.aspx?NewsID=9674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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